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嵊州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编号 | GZ[X]嵊2020-009 | ||||||
项目简介 | 嵊州市煤气公司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禹溪村,成立于1992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沈洪英,企业经营范围:液化气、钢瓶、灶具、化工原料、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201606040002P,有效期至2020年7月24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要求,嵊州市煤气公司为了提高瓶装燃气经营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保证安全生产,委托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蒋建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建、王真 | ||||||
项目组成员 | 王真 | 报告审核人 | 李凯 | ||||||
技术负责人 | 马建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蔡紫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蒋建华、冯建、王真 | ||||||||
评价过程明细 | |||||||||
序号 | 时间 | 人员 | 主要任务 | 备注 | |||||
1 | 2020.06.02-2020.06.03 | 冯建、王真 | 准备资料 | ||||||
2 | 2020.06.02-2020.06.04 | 冯建、王真 | 资料收集、现场查看 | ||||||
3 | 2020.06.04-2020.06.09 | 冯建、王真 | 报告编制 | ||||||
4 | 2020.06.10-2020.06.12 | 王马钊、马建勋 | 内部审核、定稿 | ||||||
其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