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鲍七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GZ【X】温2020-030 | ||||||
项目简介 | 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鲍七供应站为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下属燃气供应站点,该站点于2018年5月10日已取得了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1803040011P,有效日期至2022年5月9日。该站点于2018年10月15日取得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液化石油气销售、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鲍田鲍七村河沥北岸温州力邦企业有限公司东首,负责人:杨鑫龙。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2CT84G8F。该供气站气瓶最大储存量为1m3,根据GB51142-2015,第8.0.1条,为Ⅲ类站。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鲍田鲍七村河沥北岸温州力邦企业有限公司东首的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鲍七供应站所在营业场所。具体涉及瓶库、营业室和洗手间。 评价内容包括: 1)供应站所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在储存中和装卸过程的安全条件; 2)相配套的水、电、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3)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安全管理情况,包含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格、设备设施管理、应急预案等。 气体的站外运输安全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不属于本次评价报告评价范围。涉及环境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本评价报告引用的环保,消防的标准和法规与安全评价有一定的关联,但环保、消防工作应以其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台风、洪水等的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不包括在本评价报告范围内。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吴冰心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冰心 | ||||||
项目组成员 | 李凯 | 报告审核人 | 王真 | ||||||
技术负责人 | 马建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蔡紫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吴冰心、李凯 | ||||||||
评价过程明细 | |||||||||
序号 | 时间 | 人员 | 主要任务 | 备注 | |||||
1 | 2020.03.15-2020.04.01 | 吴冰心、李凯 | 准备资料 | 已存档 | |||||
2 | 2020.04.02-2020.04.02 | 吴冰心、李凯 | 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 | 已存档 | |||||
3 | 2020.04.03-2020.05.28 | 吴冰心 | 报告编写 | 已存档 | |||||
4 | 2020.05.29-2020.06.11 | 王真、马建勋 | 内部审核、定稿 | 已存档 | |||||
5 | 2020.06.12 | 吴冰心 | 报告提交 | 已存档 |
东侧道路
南侧其他厂房
西侧农田
北侧农田
供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