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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X】温2020-025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开

时间:2020-06-30 00:00:00作者: 国正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GZ【X】温2020-025

项目简介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瑞安市鑫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设置于瑞安市汀田街道寨下村的储配站。具体涉及卸液台,压缩机房,烃泵棚、储罐区(5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3只,50m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只)、灌装间,新瓶库等;

评价内容包括:

1)储配站所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在储存中和充装过程的安全条件;

2)相配套的水、电、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

3)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安全管理情况,包含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格、设备设施管理、应急预案等。

气体的站外运输安全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不属于评价范围;涉及环境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本评价报告引用的环保,消防的标准和法规与安全评价有一定的关联,但环保、消防工作应以其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台风、洪水等的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不包括在本评价报告范围内;隐蔽工程以提供资料为准。本次评价仅对气化装置进行一般性描述,装置和气化后的管道气供应由瑞安市鑫龙燃气管道有限公司经营,储罐内的液化石油气经过空温式气化器气化,通过燃气输送管线输送给用户使用。气化装置及管道气供应不在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报告的资料由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企业负责。

本评价报告仅限储配站当前状况,在人为或自然条件改变时,其评价结论将会失效,应按照规范要求重新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吴冰心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冰心

项目组成员

李凯

报告审核人

王马钊

技术负责人

马建勋

过程控制负责人

蔡紫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吴冰心、李凯

评价过程明细

序号

时间

人员

主要任务

备注

1

2020.5.9之前

吴冰心、李凯

准备资料

已存档

2

2020.5.9

吴冰心、李凯

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

已存档

3

2020.5.9~2020.5.31

吴冰心

报告编写

已存档

4

2020.5.31~2020.6.20

王马钊、马建勋

内部审核、定稿

已存档

5

2020.6.20

吴冰心

报告提交

已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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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液台(位于槽罐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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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和气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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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瓶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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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瓶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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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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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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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侧为工厂(在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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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侧为道路(断头路)、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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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侧为工厂厂棚(已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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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为青年路(断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