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新昌县大众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编号 | GZ【X】新2020-001 | ||||||
项目简介 | 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其实施指南(试行),新昌县大众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镁(旋屑状)属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1号令,79号修订),该单位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已取得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17]-D-0044,许可范围为年产镁(旋屑状)2100吨,有效期至2020年07月07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目前新昌县大众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周期将到,应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故委托本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钟魁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钟魁、王真 | ||||||
项目组成员 | 钟魁、王真 | 报告审核人 | 冯建 | ||||||
技术负责人 | 马建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蔡紫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钟魁、冯建 | ||||||||
评价过程明细 | |||||||||
序号 | 时间 | 人员 | 主要任务 | 备注 | |||||
1 | 2019.11.11~2020.1.12 | 钟魁、王真 | 准备资料 | 已存档 | |||||
2 | 2020.1.12-2020.2.1 | 钟魁、王真 | 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 | 已存档 | |||||
3 | 2020.2.1~2020.2.5 | 钟魁、王真 | 报告编写 | 已存档 | |||||
4 | 2020.2.6~2020.4.16 | 冯建、马建勋 | 内部审核、定稿 | 已存档 | |||||
5 | 2020.5.9 | 钟魁、王真 | 报告提交 | 已存档 | |||||
其它说明 |